您当前的位置 :三个代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长春市社保个体参保人员可提前半小时办理业务

(2018-11-29 17:40:00) 来自:吉林日报网


   27日,记者从长春市社保局获悉,即日起,社保个体参保人员业务办理开始时间由原来的8时30分提前至8时,以应对年底个体人员参保缴费业务高峰。其他业务办理时间不变。

  长春市社保局不仅提前了业务办理时间,还将采取午休时间经办不打烊、抽调人员到一线服务岗位等多种方式,确保业务高峰期办事人员顺利有序办理相关业务。

  长春市社保局提醒广大个体参保人员,对于2017年年底前中断期间欠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不要在业务高峰期办理业务,请于2019年及时办理缴费。希望广大个体参保人员正确理解社保政策,不要误读、误解、误听,准确政策信息可登录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ccshbx.changchun.gov.cn/)、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长春社保手机APP查询了解。

 

其它文章
主办: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承办:  辽宁工业大学
  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 电话:  0416-4198654/0416-4199670
  共青团辽宁省委 传真:  0416-4199778
  中共锦州市委 信箱:  lnsgdb@126.com   
  辽ICP备06017842号 法律顾问:  辽宁永字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