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三个代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黑龙江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作战指挥部成立

(2019-03-20 22:50:00) 来自:东北网


  东北网3月19日讯(记者 王亮)记者从19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作战指挥部专题视频会议获悉,为确保坚决打赢“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这场硬仗,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作战指挥部已于3月14日成立。

  据悉,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作战指挥部由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省农垦总局等6厅局60余人组成。实行挂图作战,加密调度频次,督促加快整改进度,扎实推进清理整治。

  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作战指挥部重点督导检查各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各级机构组成和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国家卫星遥感疑似图斑对照核实情况;调取查阅“大棚房”问题台账,核实其真实性、准确性;随机选取核查点,抽查县、乡、村各级党委、政府是否逐级签字背书,背书签字是否严格规范;核查各地在整治整改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整改意见》,整治整改态度是否坚决,“五查”措施是否到位;负责审核各地整改方案是否可行;检查各地除已上报和卫星遥感疑似图斑外,自主排查是否到位,是否彻底有效,有无漏报、瞒报问题;检查核实暂缓整改事项是否符合政策标准。指导各地做好每个项目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图片资料和影像资料收集保存。

  名词解释:大棚房是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属违法建设,承租方建蔬菜大棚时,在旁边和内部建设“配套用房”,被俗称为“大棚别墅”、“大棚房”。

 

其它文章
主办: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承办:  辽宁工业大学
  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 电话:  0416-4198654/0416-4199670
  共青团辽宁省委 传真:  0416-4199778
  中共锦州市委 信箱:  lnsgdb@126.com   
  辽ICP备06017842号 法律顾问:  辽宁永字律师事务所